义务兵征集对象范围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部分地区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21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
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
女兵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5日。
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其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
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的3倍作为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与男兵要求相同。
报名咨询QQ:1730155085
报名咨询电话:0373-737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