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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书院: 为深入贯彻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830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和我省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努力营造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度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8--14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三、活动主题 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 四、活动内容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活动海报、宣传条幅、电子屏、橱窗、微信、就创业网站等宣传平台,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讲氛围。 2、举办一场宣讲活动。各书院结合校内外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班会、新生入学教育、就业创业活动(如讲座、论坛、沙龙)等时机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帮助广大师生了解国家、河南及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强化学生就业创业信心。 3、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各书院要组织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及全体辅导员老师,开展一次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悟透、宣传国家及我省保障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要在课程中植入和体现政策宣讲,引导学生正确规划职业生涯,适应国家就业创业发展趋势。 4、集中做好政策咨询。学务部联合教务部,将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活动,集中展示和解答就业创业、参军入伍、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资助奖贷等政策,现场开展咨询活动,为在校大学生解答各类就业创业政策。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书院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有关活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宣传周有关活动,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深入有效,促使师生知晓、用好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高效发展。 2、做好总结,及时报送。学校将对各书院落实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体现在月份和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中。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图片、影像(含张贴宣传海报的照片、相关活动照片)等资料存档,于10月17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7375116,邮箱:490778368@qq.com,文件命名格式: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