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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45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引导大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刻苦学习,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当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每年3-4月份(具体安排按当年通知)。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按当年通知评选同时为鼓励大学生多方面发展,评选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等特殊类型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完成规定学分, 学业成绩优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实习考核无不合格现象且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肯定;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经申报审批后可直接授予该称号。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类)评选条件

1.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曾获得校级以上(限校级学生奖励规定的各项奖励)荣誉称号(含奖学金)。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评选条件按当年通知

三、评选原则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二)排名原则:按照在校期间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内排名。

(三)如出现同分现象,按在校期间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名。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与申报

1.校级优秀毕业生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类)评选程序

每年3月份开展评选工作。各书院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依据排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申请校级填写附件3,省级填写附件4),如符合条件人员未能按期申报,则按排名顺延。

2.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评选程序

各书院依照评选条件,组织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创业类等特殊类型毕业生申报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注册公司材料、获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各书院将推荐名单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后,将汇总表(附件1、附件2)以及审批表(附件3、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生事务发展部(纸质版需加盖书院公章)。

(二)监督审查

学生事务发展部负责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荣誉及实习情况的审核,并组织相关单位对评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教务部负责学习成绩的审核,体育部负责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的审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全程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示报批

监督审查完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批准,其中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励表彰

1.学校对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并对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书院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以上材料的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务必按要求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三)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惩罚。

(四)优秀毕业生需实习单位开具的推荐信,由学生事务发展部组织各书院统计后,以公函形式统一发送至医院,并取得结果。

(五)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选。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前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六)各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附件:1.20XX年度优秀毕业生(普通类)评选量化评分汇总

2.20XX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评选量化评

分汇总表

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1

20XX年度优秀毕业生(普通类)评选量化评分汇总表

书院:(盖章)经办人:

省级/校级

学号

姓名

历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排名

有无校级

以上荣誉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第五学年

平均

成绩

  

  

  

  

  

  

  

  

  

  

  

  

  

  

  

  

  

  

  

  

  

  

  

  

  

  

  

  

  

  

  

  

  

  

  

  

  

  

  

  

  

  

  

  

  

  

  

  

  

  

  

  

  

  

  

  

  

  

  

  

  

  

  

  

  

  

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章):

年月日

注:

所在书院年毕业生人数为人,按比例应报_______人,实报_____

省级优秀毕业生应报人,实报人。校级优秀毕业生应报人,实报人。

  

附件2

  

  

20XX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评选量化评分汇总表

书院:(盖章)经办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获得学分

创新创业等情况

  

  

  

  

  

  

  

  

  

  

  

  

  

  

  


  

  

  

  


  

  

  

  

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章):

年月日








所在书院年毕业生人数为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创业类等)应报人,实报人。

年月日


附件3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年度)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

书院专业学历层次

主要事迹及获奖荣誉情

  

  

盖 章: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附件4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年度)

  

学校(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院(系、部)、专业

  

学历层次

  

  

  

院系意见

学校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学历层次”指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

2.“主要事迹”一栏由院、系负责填写;

3.本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长办公室20175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