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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高我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校应用型新型高等医学院校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大健康建设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学校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战略定位,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为重点,以建立完善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制度为支撑,以加大创新创业校内外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培养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点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学校对“健康中国”、“健康河南”建设的贡献度。 二、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出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各部门、各院(系、部)、各书院根据方案中的分工协作快速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进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创新创业领导体系” 、“创新创业师资体系”、“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创新创业校园文化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系”五大体系的建设,形成符合学校定位、师生广泛认同、具有健康服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学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稳步提高,创业人数和创业项目显著增加,创业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增强。 三、实施计划 (一)建立创新创业领导体系 1.建立组织领导体制 成立由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任执行副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院(系、部)和各书院均须按照要求成立创新创业领导机构。 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各院(系、部)和各书院 2.强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是全校创新创业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全校双创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和制度;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拟定各类工作实施方案及落实各项工作;监督指导各院(系、部)开展双创专业教育;监督指导各书院开展双创活动;协调团委审批双创社团,指导监督各双创社团活动,进行双创社团评估;负责全校双创师资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专兼职双创教师的遴选及管理,负责社会导师的挖掘、联系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类师生双创项目的评估、遴选,双创场地等支持条件的协调,各类双创资金管理及创业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双创工作商务谈判的牵头组织;负责创业苗圃和创业孵化园建设与管理;负责联系属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双创工作,负责政府各级各类创业扶植资金申请、使用与监管等工作;组织专兼职双创教师完成通识教育“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模块课程。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务部 3.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学务部牵头,教务部、科研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产教融合办公室、总务部、资讯中心、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和各院(系、部)、各书院齐抓共管的创业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确保“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建立创新创业工作会议制度,按月度以例会形式协调解决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各书院 4.组建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组织 指导学生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部门,指导社团联合会发动学生立足各专业成立各类创新创业社团组织。组织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围绕各专业教育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宣传和交流大学生创业理念、传播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打造创业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创业典型、营造创业舆论氛围。对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社团不限名额,不设前置条件,即申即批,并提供场地等支持。 责任单位:学务部、团委、各书院 5.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双创岗位,并根据工作进展增加人员。各院(系、部)行政副院长分管本院(系、部)双创工作,教学秘书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书院书记亲自负责本书院双创工作,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并选拔部分辅导员参加全校双创课程教学工作。 责任单位:学务部、人力资源部、各院(系、部)、各书院 (二)建设创新创业师资体系 1.建立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全校各专业教师均有承担创新创业教学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职责,同时有接受创新创业培训、开展相关研究的权利。学校选拔部分优秀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创新创业专职教师队伍,同时在各书院选拔部分辅导员作为创新创业兼职教师。积极聘请行业领袖、企业精英、风险投资人、成功创业校友等,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着力打造一支由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创业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产教融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各院(系、部)和书院 2.健全创新创业教师成长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十三五”时期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意见,对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实施“523”培训;把专业课教师创新创业培训纳入师资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校内专兼职创新创业教师开展创新创业业务培训。 制定创新创业师资管理规范,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和奖励机制。制定引导性政策鼓励专业课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凡经审核同意开设的本专业创新创业课程,3年内该双创课程的学时数按1.5倍计算;兼职承担双创课程的辅导员其承担的双创课程一并统计到个人通识课程教学任务之中。到2020年学校专兼职双创教师(除专业课教师)数量要达到学生总数5‰。 专业教师、专兼职双创教师指导学生双创社团开展双创活动的,其中专业教师可以冲抵教师“社会服务”任务,兼职教师可以冲抵工作量;项目经专家验收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给予50学时奖励,同时项目经济效益20-30%直接奖励教师;对于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学校给予1-5万元奖励。制定鼓励教师创办企业的管理办法,提高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允许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基础上创办企业;在双方法律关系清晰的基础上,允许、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创业。在每年度“优秀课程”中,优先照顾开设合格双创课程的教研室;在“优秀教师”评选中,单列一定比例名额奖励承担双创课程的专业教师和专兼职双创教师以及企业导师。 责任单位:学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院(系、部) 3.积极建立较完备的企业导师队伍 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单位资源优势,吸引企业管理者成为双创导师。积极联系有志于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到校担任双创导师。引导开展创业教师担任双创课教师。 责任单位:产教融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学务部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建立全过程、全覆盖、递进式、不断线的金字塔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要坚持围绕学校定位和专业特色建设我校双创课程体系的原则,坚持创新创业类普适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效衔接原则,坚持创新创业实践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原则,坚持培养全体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培育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拔尖人才相结合原则。 (1)开设创新创业通识课程。面向全校大一和大二年级学生(专科一年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启蒙教育,在现有《职业生涯规划导论》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初级指导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学时数达到32学时,学分调整为2.0学分;由专兼职双创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各书院要在就创业教研室指导下,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开始各类体验式活动,构成前述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设专业融合双创课程。每个专业院(系、部)均须开出至少1门融合本专业教育的双创课程,减少理论授课学时,尽量多地安排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训内容;课程以专业理论学习、专业技能实训、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相互促进为主线,以提升综合素养和知识运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多形式教学、多样化训练、多渠道实践;该类课程一般面向高年级大学生进行选修;鼓励学生在接收训练后,以课题组、社团的形式申报学校大学生创新课题研究、参加创青春和互联网+的赛事以及开展双创型暑期社会实践等校内外双创活动。参加活动及获奖学生均可按规定获取一定学分和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经专家评审后可以免考有关课程。 (3)开设创新创业技能提升课和培训。针对有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基础、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始“创业实务”、商务课程、法务课程等,使该部分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要素和市场基本规则。具体课程体系由就业创业教研室负责设计,课程来源多样化,包括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线上课程采取购买服务形式,线下课程邀请企业导师承担。同时与国际组织、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合作开设GYB、SYB、SIYB、KAB、YBC等技能培训。上述三类课程均设为选修课程,要制定政策鼓励学生选课。 责任单位:教务部、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4)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修改学籍管理制度,将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成效折算为学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按学籍管理规定对休学从事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制定针对在线课程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教务部、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5)加强创新创业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开展把创新意识、创业技能、创新思维、创业精神的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国家政策、社会扶持和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效途径。每年校级教育改革课题单列出双创部分。教职工申报上级部门的双创课题,凡经专家评审、对我校双创工作有实践意义的,学校给予1:1的经费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务部、财务部 (四)构建创新创业校园文化体系 1.加强创新创业宣传,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校友名人录。每年搜集、整理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优秀校友和典型事迹,创建创新创业校友名人录。 (2)学校在创业园设置创新创业校友展示长廊,各书院设置固定展位宣传双创活动和典型。 (3)各院(系、部)设置固定展位宣传各专业双创教育工作和双创教师。 (4)“三全学院报”专门设立双创栏目,介绍学校双创工作,包括双创课程、双创实践、双创名师、双创典型和双创活动等。学校其他媒体也须设立固定栏目积极开展双创宣传。 责任单位:资讯中心、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书院、各院(系、部) 2.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制定切实有效政策,鼓励书院、学生各社团组织、学生兴趣小组和学生个人名义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青春”等国家级竞赛和校内各个双创赛事,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全面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学校对获奖选手、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予以物质奖励、课时奖励、学分奖励、免考等奖励。 责任单位:学务部、科研部、人力资源部 (五)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系 1.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就创业信息网”为载体,建立集“政策宣讲、信息发布、知识学习、师资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与托管、财务托管”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指导网络服务平台。该平台线上与就创业微信公众号互通,线下匹配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园、各院(系、部)实验室和实训中心以及学校提供的创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从而构建一个服务功能完备、线上线下融合、学校、政府、企业多元化参与管理和支持的“一站式” 服务与管理平台。 创新创业平台既为学生群体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个性化项目服务和全程式跟踪服务;平台汇聚学校师生创新创业成果信息、科技研发信息,汇聚政府政策信息和企业研发信息、资金信息,为三者搭建交互渠道和交易平台;平台为每个创业者或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培训信息和服务,同时为其提供人力资源匹配服务和相关管理任务托管、提供财务服务和管理托管、提供孵化资金、基金信息和服务;平台为每位创业培训学员建立创业档案,促进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务部、院长办公室 2.建立“实训和研发教育—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服务体系 要为师生创业者提供零成本的创业环境,通过物理空间和相对完备的孵化服务体系让创新种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着力打造以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1)建立三全学院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园,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免费或少量付费的办公场地、网络空间、交流和学习场地以及生产加工、营业等孵化场地;定期组织面向校内外的创业培训、企业大咖报告、项目毕业路演培训、创业典型经验分享、天使投资介绍、投资人对接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开放校内实验实训和科研场所。要充分利用学校各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和科研中心、研究室等,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技能训练、培训;制定政策,允许和鼓励、支持学生团队、教师团队、师生团队利用上述场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校利用现有教学科研场地,在每个专业投资建设若干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责任单位:教务部、科研部、各院(系、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3)书院建设众创空间。选择管理人员中双创素质高、学生双创团队多、规模大、条件成熟的书院,建设特色性众创空间(创业苗圃),为书院学生提供创业设想实践平台;同时与学校众创空间和孵化园形成网络化创新创业服务。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书院 (4)探索与合作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沟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企业,合作建立专业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责任单位:产教融合办公室、各院(系、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3.加强与政府创新创业合作 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家和属地政府创新创业的政策,发挥学校人才、技术、设备和场地优势,与政府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为政府和社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与支撑。 积极联系、对接平原新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新乡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等部门,合作建设平原新区、新乡市众创空间、孵化器,吸引师生、企业和创业者入驻创业;不断完善和加强众创空间和孵化园服务能力,提升孵化器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科技成果(创意)、制定商业计划、搭建团队、获得融资等;利用学校科研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场所面向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要把引入的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纳入学校双创宣传工作,加大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外宣传力度;要把合作共建众创空间、孵化器纳入市、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管理体系,获得政府以补助、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的财政补贴;要争取成为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获得政府资金奖励或补贴;要以众创空间名义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与政府一起做大做强创新创业基地,提升其为社会和学校双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学务部、院长办公室、产教融合办公室、资讯中心、财务部、总务部、教务部 4.落实政府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帮助学生获得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房租补贴、初创企业创业(开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政府创业政策;衔接银行贷款的便捷服务、寻求风险投资的社会资本、依靠股权融资和融资租赁的运作模式,通过定期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洽谈会的形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可靠和足够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学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财务部 5.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 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于优秀的创业项目、困难家庭和自主创业等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项目或文化创意项目的,提供额度不等的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财务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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