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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6      浏览次数:4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宣传、突出重点、做好服务”的工作要求,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当年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兵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志凯

副组长:王金文杜华贞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苏娟王德胜吕莎孙浩李一光

邱永建张新金靖芝袁磊顾欢

徐超常永洁崔向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务部。

办公室主任:邱永建(兼)

三、具体安排

(一)兵役登记

1.登记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且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学生不登记。

2.登记时间

每年11日 至 630日。

(二)应征报名

1.应征对象

我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当年1231日前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110日—85日;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开始。(详细时间参照当年全国征兵工作要求)

(三)征集条件

征集的学生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政治审查内容包括:应征学生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在兵役登记后,于当年615日前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有应征意向的女性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当年8518时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应征入伍享受政策

(一)复学(入学)政策

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役,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国家资助学费

在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规定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考试升学加分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专科升学

具有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五)专业调剂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可申请转入意愿专业就读(跨学科或批次者除外)。修读完意愿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

(六)课程学分与实践教学

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免修军事理论相关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修读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应征入伍者,其专业相关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七)学位授予

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在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确定成为部队新兵,可在入伍后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八)评优评先

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可按规定参与学校学生相关评优评先,按本学年获得一次校级荣誉(一等奖)计。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及以上(进藏兵不受限制),按本学年获得一次省级荣誉(一等奖)计。

(九)留校生选拔

有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名参加学校留校生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资讯中心、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

通过多种形式,在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光荣的浓厚氛围,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确保征兵宣传动员不漏掉任何一名学生。

(二)党务办公室

做好预征入伍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教务部

做好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退役后学生转专业及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

(四)学务部

按时完成大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五)财务部

按时完成参军学生已交学费的认定及代偿费用的发放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

做好有入伍经历毕业生留校选拨政策支持工作。

(七)各书院

1.目标分解,责任到院,责任到人

各书院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清形势,思想重视,成立书院征兵工作小组,根据当年国家、省文件、学校文件精神,认真甄选有应征意愿的预征对象,派专人解疑答惑。

2.专人负责本书院的征兵工作

3.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动员

充分利用书院网站、微信及QQ班群等媒体及时发布征兵工作信息,推送优待政策、入伍流程、入伍成才典型事迹等,使每位有意应征意愿的大学生能及时准确了解征兵政策和信息。发挥好辅导员的作用,深入课堂、班级、宿舍,进行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精准宣传发动。

4.积极组织动员本书院在校生报名,确保截至报名日期前符合条件的男生参加网上报名,要求全部在校男生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5.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本书院预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学费代偿、政审等相关工作。

(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1.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做好征兵的组织工作;

2.完成各项征兵材料的收集、整合和上报;

3.安排专人做好咨询工作,对征兵政策的解答;

4.做好我校学生的兵役登记及体检工作;

5.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对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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